启用软删除
在某些数据库中,删除文档会将其永久性地从数据库中删除。而在其他数据库(如 Notes® 邮件文件数据库)中,删除文档是将其移入废纸篓文件夹并以软删除状态存储。在此文件夹中,用户可通过选择“恢复”来复原已删除的文档。
关于此任务
被删除文档在指定的到期时间或用户清空“废纸篓”文件夹之前不会被永久删除。缺省情况下,从邮件模板创建的邮件数据库都启用了软删除。缺省的到期时间是 48 小时。您可以对任何数据库打开或关闭软删除功能,并指定从数据库删除之前软删除保留的时间。
要在其他类型的数据库中显示软删除的文档,必须创建视图以列出文档,并为用户提供用于取消删除文档并将它们恢复到数据库中的操作。
有关创建视图以显示软删除的更多信息,请参阅 HCL Domino® Designer 帮助中的为软删除添加视图。
对于启用软删除的数据库,被删除的文档不会立即从数据库中删除,因而数据库空间的回收不如没有启用软删除功能的数据库快。如果空间问题较重要,应禁用软删除。
过程
- 在 Domino® Administrator 的“文件”选项卡上,选择数据库,然后选择“编辑 - 属性”。
- 在数据库属性框的“高级”选项卡中,选中允许软删除复选框。
- 设置软删除到期时间(以小时计)的值。缺省值为 48 小时。过了该时间后,软删除就会从数据库永久删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