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定排除項目

您可以從發現項目表格或「內容」視圖中,將發現項目標示為排除項目。排除項目可由個別發現項目、過濾器或組合組成。從發現項目表格建立的排除項目通常會立即生效。在「內容」視圖中建立的排除項目,需要再掃描一次,才會生效。

在下列程序期間,排除項目會立即套用於應用程式:

  • 選取一或多個發現項目,用滑鼠右鍵按一下選項,然後從功能表中選擇排除發現項目
  • 將一或多個發現項目新增至目前已排除的組合,包括已排除的組合
  • 從先前已排除的組合中,刪除一或多個發現項目,包括已排除的組合
  • 刪除已排除的組合。

在下列情況下,排除項目不會立即套用於應用程式:

  • 新增組合作為排除項目。
  • 新增過濾器作為排除項目。
  • 修改發現項目,使它符合已排除之過濾器的準則。
  • 修改發現項目,使它不再符合已排除之過濾器的準則。